10月16日,農業農村部會同發改委、財政部進行了深入研究關于關于“國家應制定生豬市場保護價格政策 ”的建議,普遍認為實施這一政策面臨的實際困難較大,目前尚無法實施。
對此,農業農村部列舉三點原因:
一是不符合市場化改革方向。按照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,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,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。
二是生豬供給價格彈性大,如果出臺最低價格政策,將使市場形成生豬養殖不會虧損或不會明顯虧損的預期,刺激大量社會資本涌入生豬養殖行業,使生豬產品產能大幅擴張,極易形成“托市收購—產量增加—不得不再托市收購”的惡性循環,成為巨大的財政負擔。
三是實施最低收購價制度,需要配套建立相應的儲備能力,而豬肉屬于鮮活農產品,儲備成本高、周期短,操作難度大。四是各地養殖方式、規模、品種、成本、質量標準存在較大差異,很難制定一個適當的、統一的最低收購價標準。
此外,關于加大對大規模養殖場政策性補貼問題,農業農村部表示,為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給,正在與財政部積極溝通,統籌利用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等項目,對大型規模養殖場給予適當貸款貼息。
(金威瑪資訊——內容來源網絡)